我市下調失業保險費率
從市地稅局獲悉,從2月1日起,我市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3%調整至2%,即用人單位失業保險費繳費比例從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下調為1.5%,職工個人失業保險費繳費比例從本人工資的1%下調為0.5%。
據悉,隨著失業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參保人數的穩步增長,失業保險基金在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和降低失業風險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今年以來,我市實施積極就業創業政策,出臺失業保險降率政策,通過統一修改征管系統減免操作,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據統計,這次全面下調失業保險費率,預計每年將為用人單位減輕負擔2100萬元,為職工個人減少繳費1000萬元,惠及用人單位8300余戶、職工5.8萬人。
失業保險費率下調惠及我市企業職工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在失業保險待遇不變的情況下,從今年1月1日起,我市失業保險征繳費率由3%統一調整為2%。
此次失業保險費率下調,是根據全省統一部署進行的,旨在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助推企業轉型升級”的精神,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失業保險制度。費率下調后,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下降為1.5%,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本人工資的1%下降為0.5%,其中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暫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本次調整將惠及我市4700多家參保企事業單位和11.2萬名參保職工,預計每年可以少繳失業保險費近3000萬元。在減輕用人單位及職工繳費負擔的同時,職工失業后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保持不變,繼續按照規定保障失業職工以下待遇享受:失業保險金(目前為1103元/月)、醫療補助金(全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業培訓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參照當地在職職工喪葬補助撫恤標準)、生育補助金等。
據統計,2010年至的五年間,我市失業保險基金總支出7252萬元,受益對象超過5萬人次,有力地保障了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促進了就業,維護了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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