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失業保險新費率我市為企業職工減負10億元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此次下調會給市民帶來什么影響?記者昨從市人社部門證實,我市已于2013年11月已將失業保險費率由3%統一降至2%,全市2013年為近12萬人發放失業金,總額逾5億元,當年末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近5萬。
保生活、促就業,失業保險被視為社會保障的一道“減振閥”。記者了解到,2013年11月1日起,全市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統一從3%下降為2%。最低繳費基數為每月2387元,最高繳費基數為16208元。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2%下降為1.5%,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1%下降為0.5%,每年共為企業和職工個人減輕負擔約10億元左右。
市人社部門表示,按規定發放失業金,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降低失業保險費率,不會對相關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產生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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