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1999年11月施行的《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規定,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及各類聯營企業、私營企業和事業單位,按本單位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不過此后北京市已經降低了費率標準,單位繳費比例為1%,個人僅為0.2%,F階段本市很多企業職工的失業保險個人繳費,每月僅有十幾元或二十幾元。
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11濰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08烏魯木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
時間:2024-04-16 01:0:06紹興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