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調整失業保險費費率了,具體調整多少?怎么調整呢?
永康市地稅局透露,永康市對用人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率進行了調整,單位繳費費率由2%降至1.5%,個人繳費費率從1%降至0.5%。
據了解,截至去年年底,永康市約有7.4萬余人參加失業保險。此次降低失業保險金單位繳費率,旨在幫助企業、個人減輕負擔,促進經濟平穩發展。
在一事業單位從事會計職業的丁女士表示,去年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2%,即每人每月需繳納44.6元;城鎮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1%,即個人每月繳費最低標準為22.3元。繳費費率調整后,個人受惠最明顯,每月只需繳納11.15元。
用人單位繳費比例雖然有所下降,但個人所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待遇不變。目前,永康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470元,失業保險金按最低工資的75%計算,每月為1103元。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居民戶口可領取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費時間1年以上的,1年以上部分,每滿8個月增發1個月失業保險金。
據了解,調整后的失業保險費率自今年1月1日開始執行,之前年度欠費、補繳以前年度費款等涉及以前年度的情形則使用歷史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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