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那么2022年茂名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小編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此次調整,是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九條關于“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計發”以及《茂名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關于“全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1010元/月調整為1210元/月,調整后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從2018年5月1日起執行”的規定而實施的。
廣東茂名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在茂名的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按照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1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限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1、員工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離職,包括被用人單位辭退、開除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條,勞動合同到期所在單位不再續簽,單位出具不續簽證明。
3、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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