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那么?谑I金領取流程條件材料有哪些?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谑I金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怎樣辦理海口失業保險待遇領取手續?
一、申領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的;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屬于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這樣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二、申領材料:
1、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
2、2寸彩色照片2張;
3、如有《就業創業登記證》或《失業保險手冊》須一同攜帶。
備注:業務經辦機構將從社保系統獲取失業人員的失業原因,判斷是否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無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用人單位在系統中填寫有誤或者不填寫原因,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能夠證明的除外)。
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不再受失業后60天限制,不捆綁培訓,不收取個人檔案、勞動合同書等,信息填寫完成后提交即可。
失業保險金能領多少?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失業保險金能領多久?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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