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那么貴港失業金領取流程條件材料有哪些?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貴港失業金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一、貴港失業保險金申領的流程怎么走
1、接收申報材料并核對錄入
2、條件核準初審、復核
3、失業保險待遇初審、復核
4、結果反饋
二、貴港失業保險金申領的辦理材料
1、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
2、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3、屬退伍軍人的,提供武裝部出具的退伍證明或《軍人視同繳費證明》
4、涉及失業保險關系轉入的,提供《失業保險關系轉移單》
5、需核定視同繳費年限的,提供人事檔案
三、貴港失業保險金申領辦理的法律依據
1、《關于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全文。http://www.lu100.cc
2、《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四條: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費,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一)終止勞動合同的;(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3、《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條:失業保險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業保險金。
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第十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 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5、《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
貴港失業保險金申領可以按上面的流程進行辦理,貴港失業保險金的申領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失業金最多能夠申領24個月,因此在領取期間要積極求職,爭取早日重新實現就業,擺脫失業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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