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
佛山市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優撫安置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等方面,其中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五個項目。
1、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什么條件?
答:根據《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2、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3、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有哪些程序?
答: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是:
(一)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二)用人單位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15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三)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四)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
(五)失業人員按月到同一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或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到指定的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能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獲得哪些補償?
答:《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5、在什么情況下,失業人員不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
答: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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