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失業保險繳費指南
繳費基數
1、城鎮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全部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村事業單位的職工應當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2、對于本人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城鎮單位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
3、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按照其月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4、新成立用人單位的職工,按照上年度城鎮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繳納方式
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每月按照規定期限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扣繳。
注:用人單位向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繳納失業保險費,無需職工個人繳納。
繳費地點
哈爾濱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友誼路425號
電話:0451-84871985,84871986
交通:乘公交線112路、126路、89路、113路、201路、23路、29路、24路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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