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快來看看小編為您提供的青島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的詳細內容吧。
青島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是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原標準為失業保險金期限第1至第12個月的,每人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領取;第13至第24個月的,每人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5%領取。
每人每月計發的失業保險金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按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領取。
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11濰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08烏魯木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
時間:2024-04-16 01:0:06紹興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