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保研究中心統計,全國失業保險金收入923.0747億元,累計結余2240.2118億元。金結存偏高了。
記者采訪中發現,結存偏高的失業保險金,并不是我國就業現狀的真實反映。真正需要這筆錢的失業人員,卻與之無緣。目前,失業保險金制度的作用在減退。
為什么結余?
一份由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公布的《中國社會保障發展指數報告2015》(以下簡稱《報告》),近期引起熱議。報告顯示,全國失業保險基金收入923.0747億元,累計結余2240.2118億元。
令人沒想到的是,這個在個人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中額度最小的失業保險金,歸集到一起時,額度卻如此之多。對此,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表示,全國失業保險金結余偏高,最高的省份即使不再收取失業金,也能用30年。
管理不敏感
作為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一種臨時補償,企業與員工需要繳費的失業保險金并不多,絕大多數城市繳費比例是,企業繳納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個人繳納百分之一。如果以5000元每月的工資來計算,個人也只需繳納50元的失業保險金,但就是這幾十元錢已經結存超過了2000億元。
“失業保險金結存偏高,主要原因是‘不敏感’。”褚福靈認為,失業保險金具有一種重要的保障功能,當前我國的管理辦法是以支定收,意思是根據失業人員的需要情況來確定征收比例,比如,某一個階段社會經濟發展低迷、失業率升高,這時繳費比例就要高些,因為需要的人開始增多;相反,繳費比例要調低,“原則上是根據失業多少來定奪,但是往往實際中不是很敏感,繳費比例不動或者很少動,所以結余偏高,甚至一些地方很高。”
《報告》提供的數據顯示,僅,各地區的結余資金普遍達到了幾十億元。其中,北京是95.2237億元、上海是107.1506億元、天津是59.8492億元、重慶是36.5005億元,結余最高的廣東省達到了233.8752億元。而在東部沿海省份,失業保險金的收入、結余都領先中西部地區。
浙江省的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和累計結余分別達到了64.1957億元和187.3033億元。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陳詩達證實了這一現象,“浙江省的失業保險金結存是不低的。”他分析認為,失業保險金結存過高,主要是因為失業保險金有著嚴格的支出規定,“現在浙江省失業率為3.1%,就業情況比較平穩,相對來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數也較少。”
從陳詩達的話中不難看出,在嚴格的失業保險金支出規定之下,即便浙江省就業情況良好、需求人數相對較少,但失業保險金的“反應”還是過慢,當地也沒有明確下調失業保險金的繳費比例,以控制總量。
這正是褚福靈始終擔心的問題,失業保險金結存過高、但管理部門反應“不敏感”。“為什么結余了這么多?很大程度上說明,這段時間我們不需要這么多失業保險金了,功能定位上要明確,這是保障基金夠用就成,錢多了放在那里不利于充分利用,很不經濟。”褚福靈說。
失業金多不代表就業情況好
“失業保險金結存過多并不能說明我國目前的就業情況好,它不能真實反映我國目前的就業情況,因為失業保險的覆蓋率比較低。”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告訴《經濟》記者,失業保險金結余偏高已經是很長時間的現象了,如果從大量資金結余的角度看,的確偏高,但他強調,“和中國的真實失業率和失業人數比較起來,卻未必偏高,這點錢并不多。”
年末全國參加失業保險人數僅為1.5225億人,其中,參加失業保險的農民工人數僅為2702萬人,僅占參?側藬档17.75%。而年末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也僅有204萬人,全年失業保險基金收入1139億元,支出451億元,年末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存更是達到了2929億元。
褚福靈也明確表示,失業保險金的結存額度不能完全反映出我國的失業和就業情況,因為衡量這個問題還要考慮很多變量因素進去,一項基金的數據并不能完全表明就業情況,不過,失業保險金體現出的問題確實值得反思,也應該考慮進行改革。
一些地方正在從細微處進行改變。
在浙江省,除不斷提高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外,其功能也在逐漸轉移。“現在浙江省,每個月可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已經突破了1000元,在最多可領取兩年的國家規定下,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有所提高。”陳詩達認為,更大的改變在于,失業保險金的功能正在向適應浙江省產業升級來轉移,體現在加大職工的技能培訓,比如加大對農民工的技能培訓投入,促進他們的再就業。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人社部正在牽頭對《失業保險條例》進行修訂,將會做出一些調整。
人社部牽頭推進的《失業保險條例》在也被多次提及。對此,褚福靈建議從3個方面調整,一是明確失業保險金的定位,就是保障基本生活、進行必要培訓促進就業;二是在以支定收的管理方法下,根據支出情況來確定繳費比例;三是動態調整的機制,這樣有利于失業保險金始終處于平衡的狀態。
兩年失業金不是白領的
點燃兩掛鞭炮,48歲的劉志生(化名)從工人變成了小老板,他自己的鐵藝店鋪開張了。在此之前,劉志生在一家北京市屬國企干了20多年,因單位搬遷,他買斷工齡,自己做起了生意。
劉志生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各項條件,兩年的失業保險金兩萬多元,足夠他支付大半年的房租,而他辦理了“靈活就業”、沒有領取這筆錢。“我要是領了錢,這兩年就不算工齡,以后退休金就吃虧了。”劉志生說出了足以令周圍人信服的理由。
并非人人都“不愛”失業保險金,也有人專門鉆空子去領這筆錢。
鉆空子
48歲的劉志生又失業了。
沒辦法,他不會經營,店鋪僅開張3個月就關門了,店外依稀可見開張時燃放過的鞭炮皮子。
以前的同事勸劉志生先領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然后再去找工作,他不解,為什么要先領3個月?
“后來我才知道,這是打一個時間差”,劉志生經過同事的“指點”清楚了這種做法。原來,失業人員在3個月內就能辦好手續、將最多兩年的失業保險金拿到手,而按照國家規定,一旦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將不能領取失業金,所以很多決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在3個月內拿到錢后,才去找工作。
高蘋沒少遇見這樣的情況,有些年紀較大的、新入職的職工直接點明不需要公司上社保,這樣的職工一般都是在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個更嚴重的現象是,實際操作中,存在騙“保”行為。
“我見過一些年紀不大的人也去領失業保險金,看上去不像是被動離職,而且那個年紀再找工作太容易了。”劉志生回憶著咨詢失業保險金時的種種,的確,有一部分看上去和“失業”完全不著邊的人,反而趕往人才中心、街道辦事處領取失業保險金。
提到這個現象,高蘋也笑道,確實有用人單位幫助職工開假證明、領取失業保險金。
亟需改革
一方面是失業保險金結存偏高,一方面是失業保險金實際覆蓋面太窄,這就形成了現在這個奇怪現象:錢多的花不出去,急需這筆錢的人卻沒資格領取。
對于這種現象,包括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在內的專家們認為,我國的失業保險金制度需要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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