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職工生育津貼是什么意思?廣州的生育津貼如何領取?首先我們要了解下生育津貼是什么,生育津貼的領取金額=生育時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這里的核心關鍵在于:生育津貼的基數是根據生育職工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全體職工的月平均工資,而不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計發生育津貼時采用的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應與該用人單位申報社會保險繳費時核定的職工工資口徑一致。那么廣州生育津貼有哪些新政策呢?報銷流程是如何的?本文小編為你整理了相關資料,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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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的領取與計算
首先要明確生育津貼是生育保險待遇中的一種,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
想要領取生育津貼需要參加生育保險,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一定時間以上(各地規定不同,按當地政策走)。
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天x產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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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VS產假工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生育津貼在日常生活中會被大家搞混,但他們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為員工承擔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社保機構。
產假工資:員工休產假期間,企業為其發放的工資。為員工支付工資的主體是用人單位。
這兩者在發放時是不能同時領取且就高領取的,也就是說若生育津貼高于員工平均工資,則企業不用再向其支付產假工資;若低于平均工資,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
生育女工在領取生育津貼期限內,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期間工資,超過生育津貼發放時間的產假,產假工資由企業按有關規定發放。生育女工如果沒有達到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仍由所在單位發放產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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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具體如何發放
在產假期間,生育津貼有兩種發放方式:
產假期間按照員工正常工資發放,生育津貼報銷后再沖抵公司支出
產假期間,不發放員工工資,員工報銷生育津貼后直接領取生育津貼,期間的五險一金繼續繳納
第一種方法員工在產假期間更有保障,畢竟產假期間的花銷還是很大的。第二種方式免稅,員工拿到手的工資會更多。
工資低的以上兩種方式皆可,工資高的影響更大。具體使用哪種方式還需要HR根據公司具體狀況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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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產假期間就有生育津貼嗎?
我們都知道生育期間是有產假的,雖然各地規定天數不同,但在取消晚婚晚育假之后,各地的正常產假大體由產假+獎勵假/生育假構成,生育津貼也是在此期間領取。
在產假期間肯定是能正常領取生育津貼的,那各地規定不盡相同獎勵假期間呢?
獎勵假期間生育津貼的發放規定是不同的,大家可以按照當地規定來:
北京:獎勵假期間正常發放生育津貼。
上海:享受,生育津貼仍由生育保險基金支出
廣州、深圳:不享受。
江蘇:符合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護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山東:《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均增加產假六十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但《條例》并未明確提到生育津貼要增加。
河北: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延長產假60天。延長產假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安微:女職工除享受3個月生育津貼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增發生育津貼: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延長60天產假期間,增發2個月生育津貼;符合醫學指征實施剖官產手術的,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
蘭州:《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產假180天。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其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福建:目前福建省的女方的產假是158天~180天。但是,一般情況下生育津貼還是只發98天。
江西: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女職工按158天發放生育津貼。
湖南:2018年5月1日起,將《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次修正)》新增加的60天產假納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發放范圍。生育保險對合法生育的參保女職工發放生育津貼,標準按《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號)有關規定執行。生育津貼發放天數調整為15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原有因晚育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而增加的產假不再納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發放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