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胎產假國家規定2018:上海二胎產假多少天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以后,《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也做了相應調整,對產假做出新規定,下面我們來了解下上海二胎產假有幾天。
2017年上海二胎產假國家規定128天;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雙方合計子女數只有一個的夫妻,可以自主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不需要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此決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據最新的《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上海原先規定的晚育假為30天,即晚育婦女在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的基礎上,增加晚育假30天?紤]到上海大部分女性初育時已超過國家規定的晚育年齡,為更好地保障女性的生育權利,將原《條例》規定的晚育假調整為生育假,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生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也就是說,女方共能享受生育假128天。并且,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溫馨提示】上海新規定的生育假適用人群包括初次生育、再生育,再生育即二胎。
上海二胎陪產假規定為10天,新《條例》規定上海晚育護理假調整為配偶陪產假,但需要注意的是,享受陪產假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婦女,陪產假適用人群包括初次生育和再生育。同時《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即用人單位應當在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期間,按照全勤的標準向男方發給工資,不應作為缺勤而扣減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