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調整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進一步提高生育女職工的待遇。
據悉,我市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新標準為1393元,在原來基礎上增加了212元,增幅達17.95%。凡是參加我市生育保險,且生育前后連續正常繳納生育保險費用滿10個月的女職工,在2018年1月1日后生育或者妊娠滿7個月引產的,均可按新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此外,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在2018年1月1日后生育),也可按新標準享受待遇。新標準執行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今后我市將根據南通市規定的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及時調整,充分保障參保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切實做到讓生育保險政策惠及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