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計委昨天就“全面二孩”落地熱點問題進行權威釋疑,明確從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取消晚婚晚育假,只生育兩個孩子的家庭實行登記不審批制。據測算,“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北京將新增常住育齡婦女236萬。預計2017年至2021年期間,全市累計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萬,年度出生人口總量將增至30萬。2021年后,人口出生回歸常態。另據介紹,北京正在加緊修訂《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配套規章,確保政策實施前后計劃生育制度有效銜接。
去年年底前超生所繳社會撫養費不退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不少家庭對于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規定生育二孩的行為是否還需要處理的問題提出疑問。對此,市衛計委明確表態,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則,12月31日以前生育子女的必須符合《條例》規定或生育行為發生時本市施行的生育政策。同時,凡是在12月31日前不符合規定生育二孩的,被征收的社會撫養費不予退回。
生育二孩今后只登記不審批
市衛計委表示,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已生育或合法收養了一個子女的夫妻,均可再生育一個子女。今后,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不再進行審批,而是實行生育登記,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夫妻可享受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服務。
市衛計委介紹,辦理生育登記的夫妻只需持夫妻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到本市一方戶籍地社區村(居)或鄉鎮(街道)辦理。
按照現行規定,生育登記后由社區村(居)或鄉鎮(街道)全程代辦《生育服務證》。下一步,本市將探索生育登記對接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等婦幼保健服務,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務。
同時,對于已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夫妻要求再生育的,本市正在研究制定符合再生育的具體情形,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獨生子女證仍可補辦并享受獎勵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個孩子,能否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對此,市衛計委表示,現有的獨生子女家庭,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享受各項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優先優惠政策。
根據“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對自愿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取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和優待政策。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又再生育的,收回證件并取消獎勵,此前已經享受的獎勵費不用退還。
而對于在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個孩子卻尚未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市衛計委也表示,在新規定出臺前,仍可以按照《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其相關規定,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旦條例修訂后,獨生子女證就將正式不復存在。
計劃生育獎勵假也將適時出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今年1月1日后登記結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獎勵假待遇。同時,生育子女的夫妻也不再享受晚育假。
雖然沒有了晚婚晚育假,但市衛計委同時也透露,本市將適時出臺增加符合規定生育的計劃生育獎勵假、配偶陪產假等福利待遇,具體辦法將按照即將修改完成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