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條有生育意愿且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可以享受相關的生殖保健服務和優生健康服務。
第四十條各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與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組成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針對育齡人群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已婚育齡婦女開展孕情檢查、隨訪服務工作,承擔計劃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應當指導實行計劃生育的公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
第四十一條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對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選擇長效避孕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不符合本條例再生育條件而懷孕的婦女,應當采取措施終止妊娠。
第四十二條村(居)民委員會應當與育齡夫妻和流動人口中的已婚育齡婦女簽訂生育節育技術服務責任書。
第四十三條實行計劃生育并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的育齡夫妻,可以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孕情檢查、宮內節育器的放取和檢查、人工終止妊娠術、輸卵(精)管結扎術等基本項目的技術服務,所需經費按照下列規定支付:
(一)農村村民由各級財政設立專項經費予以保證;
(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在醫療保險費中支付,未參加的,由所在單位支付;
(三)本條第二項以外的城鎮人員,在當地計劃生育事業費中支付。
第四十四條因節育手術引起并發癥,經縣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鑒定機構確認,由施術單位予以及時治療,并承擔醫療費用;颊咧委熎陂g,工資照發。
節育手術并發癥患者的生活補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
第四十五條嚴禁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嚴禁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領取再生育證明懷孕后,無醫療機構證明終止妊娠或者生育后自報嬰兒死亡又無確鑿證據證明死亡原因的,再生育證明作廢,并不再發給再生育證明。
第四十六條接受節育手術的夫妻符合本條例規定需要再生育的,可以持再生育證明接受恢復生育手術。
第六章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四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