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在分娩醫療中所發生的合理醫療費用支付標準不變。女職工妊娠滿28周以上(含28周)分娩或妊娠不滿28周分娩早產兒存活的,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仍然為順產(陰式分娩)2300元,難產(剖宮產)或多胞胎4000元,實際費用低于上述標準的按實際發生額支付,超出上述標準的按上述標準支付。
我市還確定參保職工在分娩住院期間發生合并癥、并發癥的醫療費用報銷享受待遇條件及標準。參保職工在市內生育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或因急診、搶救在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按符合規定的100%報銷。市外當地生育或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按符合規定的80%報銷。除以上兩種情況之外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予一次性生育保險醫療費用補貼4000元,實際費用低于4000元的按實際發生額支付,超出4000元的按4000元支付。
分娩、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日期在1月1日(含)之后的,參保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及生育津貼的核發按下列規定計算:
、倥毠ど蛸N享受假期天數: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②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津貼享受假期天數: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勐毠斚硎艿纳蛸N,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