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之前的政策,安徽省產婦的基礎產假是98天,加上30天晚育假和30天獨生子女假,就是158天。如果發生難產、剖腹產等情況另有假期規定。
2、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草案修改后,只要符合條例規定政策生育的,不受晚育獨生限制,女方在享受國家基礎產假的基礎上延長60天。
3、省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解讀該政策時點出,這條政策將產假福利進行了最大化,惠及的人群比之前的符合“晚育獨生”條件的人群大大增加。而我國其他省市延長產假為30-90天,比如河北是90天,而湖南與安徽省一樣是60天。男方護理假沒有變化,為10天,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20天。但分組討論會上,有人也提出疑問,由于每個省的規定不一樣,“異地”的概念需要細化,否則會不明晰。比如,廣東省最新通過的條例修正案,男方護理假就延長到了15天。
原政策:基礎產假98天+晚育假30天+獨生子女假30天
新政策:基礎產假98天+延長假60天(符合計生政策)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明確4種情形可以申請再生育: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1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后生育1個子女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過2個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3、已生育的2個子女中有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4、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二胎政策的放開,安徽省也對婦女的產假做出了新的規定,增加了產假的時間,讓婦女能得到更好的照顧。安徽省女員工產假規定非常的人性化,但是超生還是會被處罰,對于可以申請再生育的人群也做了相關規定,所以一定不能違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