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那么2021年太原生育保險報銷范圍和標準有哪些,以下是太原生育保險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太原生育保險新政策
一、職工生育保險待遇
1、女職工在“宮內妊娠周期”前參保至待遇享受期結束連續繳費的,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男職工在配偶“宮內妊娠周期”前12個月參保繳費可享受生育保險相關待遇!皩m內妊娠周期”是指女職工懷孕起至嬰兒分娩止。其計算按分娩醫院出具的《出院證》所注時間為準!按鱿硎芷凇笔侵概毠雰悍置渲掌鹬廉a假結束止。
二、生育醫療費報銷標準
1、產前檢查費報銷標準
①生育保險待遇分為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產前檢查費報銷待遇標準為500元。
②順產1500元;
③助產(難產)1700元;
④剖腹產、多胞胎產3000元。
2、二胎順產、助產或剖腹產生育醫療費標準
①順產1100元;
②助產(難產)1300元;
③剖腹產、多胞胎產2100元。
3、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醫療費每胎次100元;
4、懷孕滿4個月引產的,醫療費每胎次300元。
備注:參保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費標準,按照太原市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有關規定報銷;實際醫療費低于規定報銷標準的,按照實際醫療費報銷。
三、生育津貼發放標準
1、一胎生育津貼發放標準:女職工生育年齡滿24周歲的可享受4個月津貼補助,不滿24周歲的享受98天津貼補助。
2、二胎和死胎生育津貼發放標準:順產享受98天津貼補助,剖腹產享受3.5個月津貼補助。
流產、引產生育津貼發放標準: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生育津貼按0.5個月計發,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領取一次。懷孕滿4個月引產的,生育津貼按1.5個月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