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超生罰款標準或下降 夫妻超生一孩可少交11萬元
沈陽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9340元,按照目前遼寧省的標準,“超生”夫妻需繳納撫養費最多為293400元。而按照送審稿規定,夫妻雙方繳納撫養費在176040元以內,如果按上限最多繳納的社會撫養費來算,新標準下,可能少交117360元的“罰款”。
征收標準下降
舊條例:
目前,《遼寧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規定,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條件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計征標準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標準繳納,計征標準則為城鎮居民以戶籍所在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全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
新條例:
修改規定:不符合政策規定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對雙方當事人分別征收計征標準3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相比之前遼寧的標準,征收撫養費有所下降。
統計數字顯示,沈陽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9340元,按照目前遼寧省的標準,“超生”夫妻需繳納撫養費最多為293400元。
而按照修改規定,夫妻雙方繳納撫養費在176040元以內,如果按上限最多繳納的社會撫養費來算,新標準下,可能少交117360元的“罰款”。
只要符合政策可不交罰款
舊條例:
全國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在2002年8月2日發布,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隨后,各省都按照《辦法》的相關條例制定了各省的繳納標準。
按照我省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實施辦法》,如果一對夫妻符合法定再生育條件,但未辦理批準手續生育的,按照計征標準0.5倍的標準繳納。
新條例:
但送審稿縮小了征收范圍,明確規定征收對象為不符合法律法規多生育的公民;對符合政策規定,但不符合程序規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會撫養費。相關人士解釋,該政策更加人性化一些,在現在單獨二孩的大政策下給夫妻提供了更多方便。
超生罰款同意標準
送審稿限制了原來各省的自由裁量權,統一征收標準。明確規定已生育一個子女,不符合政策規定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對雙方當事人分別征收計征標準3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此外,還對征收程序作出了明確規定,從立案、調查、履行告知義務、作出和送達征收決定,以及分期付款和減免的執行等都提出了具體要求,保證程序正當合法,規定征收工作應由縣級計生部門統一負責。
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征收標準確定為分別征收3倍以下社會撫養費的主要理由有三:一是縮小全國征收倍數自由裁量空間,避免因自由裁量權過大產生問題;二是與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省份的實際征收標準基本一致;三是充分考慮多數群眾的可承受能力;四是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設置了一定幅度。
超生罰款去了哪里
舊條例:
按照《遼寧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社會撫養費以及滯納金全部上繳縣級財政,負責收取社會撫養費的金融機構或者代收代繳單位應將收取的社會撫養費在3日內上繳縣級國庫。
新條例:
為了落實收支兩條線,送審稿進一步明確規定,社會撫養費上繳國庫后,要作為地方預算收入,統籌安排使用,不得返還或者變相返還征收機關。同時強調計劃生育工作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財政予以保障,不得與社會撫養費征收數額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