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單獨夫婦要兩孩,要走哪些程序?
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5月30日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單獨兩孩政策由此正式在山東落地。
若符合條件,是否再生一個?這樣的爭議,恐怕短時間內難以停止。
如果再生一個,那么需要邁過哪些關?需要遞交哪些材料?記者昨日從聊城市衛生計生委獲悉,根據我省剛剛通過的《關于修改〈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修改決定》),這一過程其實并不復雜,我們模擬一對夫婦,看看他們如果要生二孩,需要辦哪些手續。
他們想生二孩
要滿足三個條件
根據《修改決定》,山東省單獨兩孩政策的適用條件為:夫婦一方為獨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養了一個子女,雙方或一方戶籍登記在山東省。“獨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市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前對于這一新政,有一種說法是“單獨二胎”,而現在來看,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單獨二孩”。這是因為,這一政策調整強調的是“數量”而非“胎次”,按照政策,如果單獨夫婦第一胎為雙胞胎,那么也是不符合新政條件的。
也就是說,如果這對夫婦想生二孩,必須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如果他們的第一胎為雙胞胎,同樣不符合再生第二胎的條件。
以前辦過《獨生證》
現在可以先注銷
很多符合單獨二孩條件的夫婦在生育了第一個寶寶之后,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那么如今還能再生嗎?
市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修改決定》,單獨夫婦原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符合條件申請再生育的,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批準再生育當月起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必退還。
該負責人表示,這一點與《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國衛指導發〔2015〕1號)規定是一致的。
也就是說,如果這對夫婦以前辦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那么他們可以先去注銷該證,然后就可以依法申請生育第二個孩子了。
新政前生育或懷孕怎么辦?
11月12日是節點
單獨夫婦在《修改決定》正式生效前已經生育或懷孕的怎么辦?如何做好銜接工作?從新規開始前,就有不少市民有這樣的疑問。
市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修改決定》,以11月12日為節點。11月12日至《修改決定》正式生效之間,單獨夫婦已經懷孕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進行批評教育,補辦《生育證》。
那么,這一節點的時間是怎么來的?
該負責人表示,這一節點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時間。也就是在那一次會議上提出,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界定他們是否為獨生子女
需要提供這些證明
一個問題是,如何判定一對夫婦其中一方為獨生子女?
市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修改決定》,我省適用單獨兩孩政策的獨生子女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
2.無子女的夫妻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
3.夫妻生育子女中唯一存活的,且已死亡的其他子女均未曾生育。
4.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查找不到兄弟姐妹的。
5.夫妻唯一子女,夫妻離婚后,一方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養的。
6.夫妻唯一子女,夫妻喪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養的。
7.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后,又合法收養殘疾兒童的原子女。
這其中,界定申請人是否為獨生子女,需要提供一些證明,這些證明包括以下內容:
(1)其父母的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其父母存檔單位出具(無存檔單位的人員由戶籍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生育子女情況證明;父母為外省市戶籍的,由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口(衛生)計生部門出具生育子女情況證明。
辦理《生育證》
需要提交這些材料
好吧,我們現在已經可以證明一對夫婦其中一方為獨生子女了,也就是說他們符合生育二孩的條件,那么他們要辦理《生育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市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修改決定》,他們要辦理《生育證》需要提交以下證明:
(1)獨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況證明(雙方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結婚證》、生育子女情況證明(雙方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復印件一份。
(2)其父母原生育多個子女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證明;其他子女達到法定婚齡后死亡的,村居委會應出具其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