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主要包括產假和生育津貼。那么生育,生育,大家覺得如果沒有結婚就懷孕了可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呢?我們具體來看一下。
弋陽縣王女士咨詢:我與男友未婚同居多年。去年7月,男友不幸遭遇車禍身亡。此后,我發現自己懷孕了,經和男友父母商量,我決定生下這個孩子,F在,我離預產期還有半個月?僧斘蚁蚬旧暾垘疆a假時,公司卻說我沒有結婚,無權享受產假和生育保險待遇。請問,我該怎么辦?
弋陽縣人民法院答復:我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由此可見,婦女生育期間的產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不過,生育權的行使必須依法進行,權利人只能在婚姻關系建立后的某一時間段內生育子女,并且必須取得人口管理部門頒發的準生證明。《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能享受相關生育保險待遇。
因此,雖然只要有生育事實就應當享受產假,但鑒于未婚生育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因而不能享受生育保險等相關待遇。另外,你的情況比較特殊,建議你到計生部門咨詢,看是否可以取得準生證明,如果可以,則不屬于違反計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