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安徽生育津貼領取標準
女職工生產完以后可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但是以下三種情況可增發生育津貼: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延長60天產假期間,增發2個月生育津貼;
2、醫學指征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
安徽生育津貼怎么計算?
計算公式:生育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
安徽生育產假天數是多少?
1、正常產假天數為90天;
2、難產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4、晚育獎勵假按30天計算。
5、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