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2020年撫順生育津貼怎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第六章五十六條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遼寧省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以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生育和計劃生育醫療費仍按照各地原有規定執行。
一般來說,如果生育津貼低于員工平均工資水平,那么公司需要補足差額;如果生育津貼高于員工的平均工資水平,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向員工支付額外的產假工資了。
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生育女職工產假天數為98天,難產、生育多胞胎等視情況增加產假天數;《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配偶享有護理假15天。
2020年撫順生育津貼怎么領取
用人單位或職工要在分娩或終止妊娠后6個月內到社保機構進行辦理
所需材料:
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準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復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復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復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核對。
2020年撫順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