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2020年威海生育津貼怎么算
生育津貼,按照生育女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計發。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 98 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 15 天。懷孕未滿 4 個月流產的產假 15 天;懷孕滿 4 個月流產的產假 42 天。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生育津貼按照上年度所在企業所有職工平均繳費基數計算。
威海2020年生育津貼最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領、領取條件
2020年威海生育津貼怎么領
生育津貼申領所需材料
①男女雙方身份證,女方社會保障卡;
②生育醫療費用原始發票,原始發票丟失的提供原始發票復印件并加蓋醫院財務結算章;
③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同時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1)屬于生育的,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或《生育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死亡醫學證明;
2)屬于流產的,需提供結婚證和醫院出具的懷孕流產診斷證明原件及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
3)屬于難產的,需提供醫院出具的難產證明原件以及出院小結。
到參保地經辦機構報銷規定范圍內的孕期檢查費和生育醫療費(均不能超過定額標準),以及領取生育津貼。
到各級社會保險服務大廳、各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工作日隨到隨辦,申請后3個工作日完成審核。
2020年威海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女職工因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享受產假期間領取生育津貼。
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的參保職工,確診懷孕時已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2個月以上的,懷孕檢查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分娩時已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1年以上﹙不含補繳時間﹚的,生育保險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