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2020年泰安生育津貼怎么算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6)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話75天。
泰安生育津貼
2020年泰安生育津貼怎么領
生育津貼申領材料
1.生育險待遇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
2.《生育備案表》
3.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4.《生育手冊》或準生證
5.出生醫學(或死亡)證明原件(審后退回)、復印件
6.育齡婦女信息表(加蓋印章,僅高齡初育婦女提供)
7.統籌費用結算單(聯網結算的)
8.住院發票原件、病歷復印件及費用總清單(非聯網結算的)
1.生育津貼申領。單位每月前10個工作日前向社保大廳生育險窗口報送材料,次月底前發放到位
2.生育津貼通過銀行實行社會化發放。單位經辦人帶身份證,持單位介紹信(注明由誰來領取哪些人的津貼,加蓋單位印章)領取銀行存單,不接受個人領取。產假期間及時申領各項待遇。
2020年泰安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1. 職工在生育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正常連續繳納生育保險12個月,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生育的。
2. 職工在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生育保險參保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