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報銷標準
順產
1.女職工生育醫療補貼。女職工順產生育的,一次性撥付2000元
2.難產生育(必須符合剖宮產手術指征,并且提供記載有術前小結的病歷和家屬簽字的手術同意書)或多胞胎生育的,一次性撥付2500元。
女職工流產、引產
1.女職工懷孕后自然流產,一次性撥付600元
2.懷孕后經產前檢查確診胎兒有嚴重遺傳性疾病或嚴重缺陷或孕婦有嚴重疾病不宜繼續妊娠進行人工流產(含因采取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長效避孕措施失敗進行人工流產)或引產手術的,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醫學意見,孕期不滿四個月的,一次性撥付800元
3.孕期滿四個月、不滿七個月的,一次性撥付1500元
4.孕期滿七個月以上的,按順產待遇一次性撥付2000元
絕育
1.女職工放環、取環補貼。女職工產后一年內放置宮內節育器,或絕經后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一次性撥付200元(放或取均限支付一次)。
2.因采取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長效避孕措施失敗,進行再次放置宮內節育器的,按女職工產后一年內放置宮內節育器標準,一次性撥付200元(限付一次)。
3.職工絕育、復通補貼。職工實施絕育或復通術的(復通術須憑市、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一次性撥付1000元。
生育死亡
女職工或男職工未就業(無業或失業)配偶生育時因難產死亡的按文件規定,撥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生活困難補助費。女職工生育時因難產死亡的,用人單位不再重復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生活困難補助費。
男職工配偶生育醫療補貼
男職工未就業(無業或失業)配偶生育,一次性撥付2000元
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50%
報銷條件
1.符合國家、自治區計劃生育政策;
2.用人單位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并且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
3.申領女職工流產、引產、放環、取環補貼、職工絕育、復通補貼、生育醫療補貼、生育津貼,申領男職工配偶生育醫療補貼,單位應為其參保繳費滿270天。
4.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單位仍與其存在勞動關系并為其參保繳費。
報銷材料
1、順產:準生證、小孩出生醫學證、疾病證明書。
2、難產、多胎:準生證、小孩出生醫學證、疾病證明書、醫療機構術前小結及家屬簽字的手術同意書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如因難產死亡需另提供死亡證明書。
3、流產、引產:準生證、疾病證明書、病歷(因計劃生育長效措施失敗流產的,提供計劃生育長效措施證明、疾病證明書、病歷、《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4、小孩出生一年內放環:小孩出生醫學證、疾病證明書。因計劃生育放環失敗再次放環的,提供原放環證明、疾病證明書、病歷、《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絕經后取環:疾病證明書、病歷、《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6、男職工配偶生育醫療補貼:準生證、小孩出生醫學證、疾病證明書、配偶戶口所在地及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分別出具的無業或失業證明。如配偶因難產死亡需另提供死亡證明書。
7、絕育:疾病證明書、病歷、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8、絕育復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疾病證明書、病歷、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各單位經辦人到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審批監督科審批生育保險待遇時,請根據職工申報項目提供相關材料原件。
9、發票原件。
辦理流程
1.各單位經辦人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生育保險待遇時,請根據職工申報項目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到市社會保險結算中心醫療審核科領取待遇時,請提供一份《審批表》(原件)和疾病證明書、準生證、小孩出生醫學證、發票及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2.單位須在職工生育或手術之日起180天內申報生育保險待遇,逾期不予辦理。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單位仍與職工存在勞動關系并為其參保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