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濰坊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濰坊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一)申報企業女職工生育待遇需提供的材料
1、在本市生育聯網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企業參保女職工,辦理住院手續時須出示以下材料:
⑴生育女職工社會保障卡;
⑵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
⑶女職工用人單位或企業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聯網證明(根據企業所屬社保機構要求確定)。
符合報銷范圍的生育醫療費用由社保中心與醫院聯網結算,產前檢查費、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持以下材料到市社保中心申報:
⑴由企業填寫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
⑵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
⑶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嬰兒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企業參保女職工,申報生育保險待遇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由企業填寫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
⑵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
⑶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嬰兒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⑷生育醫療費發票原件;
⑸住院病歷首頁、出院記錄、分娩記錄或剖宮產手術記錄復印件(須在住院病歷復印件上加蓋醫院公章)。
(二)申報企業女職工流(引)產需提供的材料
⑴由企業填寫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
⑵有生育計劃者須提供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生育證)原件、復印件;已婚已育無生育計劃者,須持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及女職工單位、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節育措施失敗證明;
⑶流、引產醫療費發票原件;
⑷住院病歷首頁、出院記錄、化驗單、B超單、流(引)產記錄、醫囑單復印件(須在住院病歷復印件上加蓋醫院公章)。
(三)申報企業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取出或放置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術及絕育和復通手術)需提供的材料
⑴由企業填寫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
⑵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⑶女職工單位、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
⑷計劃生育手術檢查費、醫療費發票原件;
⑸病歷、化驗單、B超單原件或復印件(須在病歷復印件上加蓋醫院公章)。
(四)企業女職工生育并發癥醫療費需提供的材料
⑴由企業填寫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
⑵有生育計劃者須提供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生育證)原件、復印件;已婚已育無生育計劃者,須由女職工所在單位出具計劃生育情況說明;
⑶生育并發癥醫療費發票原件;
⑷住院病歷首頁、出院記錄、化驗單、B超單、醫囑單、住院費用清單復印件(須在住院病歷復印件上加蓋醫院公章)。
(五)申報企業男職工配偶無工作生育補助金需提供的材料
(1)由企業填寫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注意在單位意見欄填寫男職工配偶無工作說明;
(2)生育醫療費發票原件;
(3) 住院病歷首頁、出院記錄、分娩記錄(或剖宮產手術記錄)復印件(須在住院病歷復印件上加蓋醫院公章);
(4) 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生育證)原件、復印件;
(5)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
(6) 男職工配偶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無工作證明。
濰坊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企業職工生育或流(引)產、實行計劃生育手術及治療生育并發癥結束40天后到一年之內,由用人單位經辦人員帶齊有關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大廳生育保險窗口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業務,申報之次月20號以后,生育保險待遇通過銀行直接撥付到職工的社?ㄖ。
濰坊生育保險多少錢
(一)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懷孕、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和治療費以及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
1、產前檢查費
產前檢查費實行定額支付,具體定額標準為:
妊娠滿3個月不滿5個月終止妊娠的,定額為500元;
妊娠滿5個月不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定額為800元;
妊娠滿7個月以上終止妊娠或分娩的,定額為1000元。
產前檢查費由職工本人先墊付,生育或流、引產后與生育津貼一起申報、撥付。無生育計劃流產的職工,不享受產前檢查費。
2、生育醫療費
生育醫療費實行限額支付,實際發生費用高于限額標準的,按限額標準支付,低于限額標準的,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具體限額標準為:
在綜合(或?疲┤夅t院生育的,正常生育醫療費限額為3000元,剖宮產醫療費限額為3600元;
在二級及二級以下醫院生育的,正常生育醫療費限額為2500元,剖宮產醫療費限額為30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500元。
3、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
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包括職工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術、取出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流產術、引產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上述醫療費用按項目實行限額支付,實際發生費用高于限額標準的,按限額標準支付,低于限額標準的,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具體限額標準為:
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限額為200元;
皮下埋植術、取出皮埋術,限額為150元;
絕育(復通)手術,限額為1500元;
妊娠2個月以內(含2個月)流產(包括藥物流產)的,限額為200元;
妊娠2個月以上3個月以內流產的,限額為400元;
妊娠3個月以上4個月以內流產的,限額為600元;
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限額為800元。
每名參保職工一個生育保險年度內最多報銷兩次流產費用。
4、女職工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參照濰坊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不設起付線。
5、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其生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按照在三級醫院生育限額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
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已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其他社會醫療保險,享受的生育醫療費待遇低于生育補助金標準的,提供相關材料后,按就高原則,由生育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6、除急診、急救外,參保職工進行產前檢查、住院分娩、計劃生育手術的,應當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定的生育定點醫療機構(包括定點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下同)實施。職工持本人社?ㄅc生育定點醫療機構聯網結算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
職工在非生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先由職工個人墊付醫療費,治療結束后持有關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所發生的醫療費按照三級醫院生育醫療費限額標準的70%報銷,實際發生額低于限額標準70%的,按實際發生額結算。
(二)生育津貼待遇。女職工合法生育或流、引產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工生育津貼以生育時上年度所在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除以30天乘以相應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實行社會化發放。
產假天數按照下列標準確定:
1、女職工生育產假標準
女職工生育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產假60天。每名生育職工只享受一次晚育待遇。
2、女職工流產假期標準
妊娠不滿2個月,采取藥物流產的產假為7天,實施清宮術的,產假為15天;
妊娠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
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
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產假為42天。
3、女職工因生育引起疾病不單獨享受產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