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是什么?
1.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
2.生育前所在用人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一年以上的。
煙臺女職工產假天數規定:
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符合《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增加產假60天。
煙臺女職工流產產假天數規定:
女職工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
妊娠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
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
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產假為42天。
煙臺生育保險多少錢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津貼。女職工生育津貼為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產假天數按照下列標準確定:
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女職工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妊娠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產假為42天。
(二)生育醫療費。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和治療費。生育醫療費按項目實行定額支付,具體標準如下:
產前檢查費,定額為800元;
正常生育的,定額為1500元;
剖宮產的,定額為3500元。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符合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目錄規定的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包括職工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術、取出皮埋術、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按項目實行定額支付,具體標準如下:
妊娠不滿4個月以下流產的,定額為400元;
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定額為900元;
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的,定額為180元;
皮下埋植術、取出皮埋術,定額為120元;
絕育手術的,定額為1200元;
復通手術的,定額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