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社保繳費基數標準都會隨著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城鎮職工根據自己的工資標準確定社保繳費基數,而靈活就業人員則根據自己的收入選擇合適的社保繳費基數繳費。那么最新的廣州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廣州社保繳費基數比例是多少?本文為你介紹廣州最低社保繳費基數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2019社會保險年度廣州市社會保險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一覽表
適用對象 | 險種 | 繳費基數(人民幣) | 費率 | ||
上限 | 下限 | 單位 | 個人 | ||
企業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 19,014 | 3,803 | 14% | 8% |
個體經濟組織 |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 19,014 | 3,803 | 12% | 8% |
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 職工社會醫療保險 | 27,960 | 5,592 | 5.5% | 2% |
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 | 9,320 | 0.26% | ?? | ||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 | 9,320 | 0.50% | ?? | ||
工傷保險(按行業分為八檔費率) | ?? | ?? | 一、根據行業調整為八個檔次(0.2%、0.4%、0.7%、0.9%、1.1%、1.2%、1.3%、1.4%)。 二、用人單位屬于一類行業的,其費率分為三個檔次,即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不實施費率下;用人單位屬于二類至八類行業的,其費率分為五個檔次,即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 三、在我市現行工傷保險八類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政策的基礎上,參加我市工傷保險的所有用人單位現行工傷保險繳費費率階段性下調比例從30%統一調整至50%,執行期限為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從7月1日起統一調整為工程含稅合同總造價的0.8‰。 | ?? | |
失業保險(分為三檔浮動費率) | 27,960 | 2,100 | 0.48%、0.64%、0.8% | 0.2% | |
生育保險 | 27,960 | 5,592 | 0.85% | ?? | |
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行政類和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 19,014 | 3,803 | 16% | 8% |
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延繳人員、失業人員 |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 19,014 | 3,803 | ?? | 20% |
職工社會醫療保險 | ?? | 5,592 | ?? | 7.5% | |
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 | 9,320 | ?? | 0.26% | ||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 | 9,320 | ?? | 0.5% |
(一)下調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自5月1日起,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統一下調為16%。
(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
7月1日至12月31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為19014元,繳費基數下限為3803元。
(三)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
2019社會保險年度(7月1日-2020年6月30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為19014元,繳費基數下限為3803元。
(四)降低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率
1、用人單位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率降低為5.5%,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延繳人員、失業人員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率降低為7.5%。
2、政策執行期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五)下調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1、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劃分為一類至八類。對各類行業對應的工傷風險基準費率分別調整為以下八個檔次:上年度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2%,1.3%,1.4%。
2、用人單位屬于一類行業的,其費率分為三個檔次,即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不實施費率下浮;用人單位屬于二類至八類行業的,其費率分為五個檔次,即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執行浮動費率的繳費單位名單及費率由人社部門提供。
3、在我市現行工傷保險八類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政策的基礎上,參加我市工傷保險的所有用人單位現行工傷保險繳費費率階段性下調比例從30%統一調整至50%,執行期限為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4、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從7月1日起統一調整為工程含稅合同總造價的0.8‰。
(六)調整失業保險費率
1、從2016年3月1日起,調整失業保險的浮動費率,由原來單位費率的1.5%、1.2%、0.9%下降為0.8%、0.64%和0.48%等三個檔次,個人費率由0.5%下降到0.2%。執行浮動費率的繳費單位名單及費率由人社部門提供。
2、上述浮動費率適用對象為在廣州地區參加失業保險滿五年用人單位。對于在廣州地區參加失業保險不滿五年的(含新參保的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單位費率按0.64%征收。個人費率調整為0.2%。
3、政策執行期到2020年底。
備注:以上政策如發生調整,請以最新公布的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