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指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計算應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的基數,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具體繳存基數規定依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養老保險 單位:19%;個人:8%
醫療保險 單位:7%+6;個人2%+4
失業保險 單位:1.5%;個人:0.5%
生育保險 單位:0.5%;個人:無需繳納
工傷保險 單位:0.5-2%;個人:無需繳納
1、申請。本次補繳以本人自愿為原則,由本人(委托他人的應出具書面委托)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村)的勞動保障站填寫《連云港市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審核表》(以下稱《申請審核表》)并提供相應材料。社區勞動保障站對其《申請審核表》和相應材料初審,公示七日,無異義的簽署初審意見;不符合條件或公示有異義的退回其申請材料。初審合格后,由社區勞動保障站集中報街道辦事處(鄉鎮)勞動保障所,勞動保障所予以復核并簽署意見。復核合格后,由勞動保障所集中報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以下稱征繳中心)審核(用人單位仍然存在的,向到用人單位填寫并由用人單位集中初審后報主管部門復核,再報征繳中心)。
2、審核。征繳中心對勞動保障所(或用人單位)報送的申請補繳人《申請審核表》和相應材料進行審核,確認是否符合補繳條件。對符合補繳條件的申請補繳人,在其《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出具社會保險繳費清單,為其建立社會保險檔案(電子和紙質);對不符合補繳條件的退還其申請材料。
申請補繳人中部分經過縣以上政府勞動、人事等有權部門批準招收錄用為國家正式職工的,其在1986年12月31日之前根據國家和省規定可以計算連續工齡的時間,由本人填寫《連云港市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視同繳費年限審核表》,經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其原始檔案資料審核后(市區的原企業人員由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處、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由工資福利處、老知青由養老保險處負責審核),存入申請補繳人檔案。
3、繳費。符合補繳條件的申請補繳人持社會保險繳費清單,一次性向在銀行開設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帳戶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4、計發。申請補繳人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由市社會保險管理處按照省統一規定的一次性補繳15年計發的基本養老金待遇標準計發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核發《職工退休養老證》。201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人員,從補繳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5、管理。申請人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后,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范圍,享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化管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