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人社部門獲悉,根據省人社廳近日發布的通知精神,經連云港市政府同意,連云港市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市區(不包括贛榆區)調整后最低工資為每月1720元,東?h、灌云縣、灌南縣、贛榆區調整后最低工資為每月1520元。同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也同步調整。
最低工資標準是為了保護勞動者而設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根據省人社廳相關通知精神,我市從7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市區(不含贛榆區)最低工資調整為每月1720元,增加120元,增長7.50%;東?h、灌云縣、灌南縣、贛榆區調整后最低工資為每月1520元,增加120元,增長8.57%。
與此同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也將執行新標準,分別為市區(不包括贛榆區)每小時15.5元,增加1.5元,增長10.7%;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贛榆區為每小時13.5元,增加1.5元,增長12.5%。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資標準是法律底線,而不是薪資指導標準。最低工資上漲,加班費下限、失業金上限也將跟著調整。根據規定,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需要提醒的是,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連云港市人社部門相關人士表示,市區失業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險標準的1.5倍。因此,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失業保險金最高標準也將進行調整,而之前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剛剛調整過。
需提醒的是,用人單位“包吃住”也要達到最低工資標準,不能利用包吃、包住的方式和工資報酬攪在一起,即使用人單位承諾包吃、包住,也應該執行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