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制度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正式《條例》并無過多改動,僅對個別條款和字眼細化和明晰。從數量上來看,99.7%的存款人可以享受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全額賠付”,絕大部分存款人的資金安全可直接通過存款保險得到全額保障。
據21世紀經濟的報道,從1993年開始著手研究,我國存款保險制度醞釀22年后終于落地。3月31日,國務院公布《存款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660號)》(下稱《條例》),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稐l例》經10月29日國務院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2月17日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自此,我國成為全球第114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或地區。
此前,人民銀行曾于發布《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據觀察,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正式《條例》并無過多改動,僅對個別條款和字眼細化和明晰。比如,將第十九條“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及時、足額償付存款”,進一步細化為“在前款規定情形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存款”。
申萬宏源分析師孫海琳認為,從條例的框架和內容來看,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較多地借鑒了美國FDIC(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經驗,制度較為合理,有利于在追求金融穩定與防范道德風險間取得平衡。
民生證券研究院執行院長管清友則表示,中國國情存在一定特殊性,與歐美情況不同的是,存款保險制度實際上是將過去政府對存款的隱性擔保顯性化了。推出存款保險的意義,反而是為了打破剛性兌付,弱化政府擔保。他認為,存款保險是利率市場化的橋頭堡,對金融改革意義重大。
償付期限7個工作日
據新京報的報道,與11月30日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3月31日,國務院公布《存款保險條例》(下稱《條例》)最大的亮點在于,明確了償付期限。《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存款人有權要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在7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存款。
同時,《條例》規定,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計算的資金數額在50萬元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50萬元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為何設定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對此,央行負責人昨日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從國際上看,最高償付限額一般為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的2至5倍。條例規定的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是經反復測算后提出的,這一數字約為2013年我國人均GDP的12倍,高于世界多數國家的保障水平,能夠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
醞釀21年終推出
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早在1993年12月,《國務院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就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基金,保障社會公眾利益”。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11月30日晚,國務院正式發布了《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此舉意味著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破冰出臺進入實質性階段。
為何存款保險制度醞釀21年之久才正式推出?“之所以遲遲未能推出,主要受阻于三方面爭議。”時任中投公司副總經理謝平在《中國金融改革思路:2013-2020》一書中稱,其中之一即是,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財政部都想成為存款保險的主管部門,“這既有認識分歧,也有一定程度的‘部門權力之爭’”。而另兩項爭議,則是存款保險機構與銀監會的監管功能、人民銀行的金融穩定機制的協調與銜接問題。
存款保險制度推出是形勢使然。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所長涂永紅解釋,改革是漸近的過程,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涉及的是利益的調整,政府部門職能的轉化。以前的銀行都是國有銀行,政府兜底,信用程度很高,這個前提下如果設置存款保險制度就給職能部門增加負擔是沒有必要的。現在整個銀行業都放開了,國有的民營的全都可以做了,新形勢下需要存款保險制度。
三類情況保不了
廣州日報報道稱,雖然存款保險制度出臺,但存款保險條例只能對銀行破產情況下儲戶的存款起到保護作用,融360理財分析師劉銀平表示,以下三種情況卻“保不了”。
存款丟失
過去一兩年曾發生過多起銀行存款丟失案件,儲戶存款丟失是銀行內部信息系統、管理及監管方面的問題,很多情況下都是銀行“內鬼”監守自盜造成的,并非是銀行出現經營危機,更非銀行面臨破產倒閉。所以,雖然存款保險條例出臺了,但對儲戶存款丟失案件來說并無關系。
銀行理財產品本金虧損、收益不達標、變保險
如果銀行理財產品出現本金虧、收益不達標、理財變保險等情況,也不屬于銀行經營問題,這種情況下,存款條例對理財產品無法提供保障。
銀行代售理財產品出現兌付危機、資金虧損
銀行通常會代售大量債券、基金、保險、信托等理財產品,如果此類產品出現兌付危機或是資金虧損,存款保險條例也是保不了的。
業內預計保險費率低于萬分之五
對于市場普遍期待的保費、存款保險費率,《條例》依然沒有給出具體數額!稐l例》規定,投保機構應當交納的保費,按照本投保機構的被保險存款和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適用費率計算,具體辦法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
業內人士預計,保險費率將維持在比較低的水平,目前國際水平大約在萬分之五,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在起步階段,應該在萬分之五以下。
目前,《存款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尚未出臺。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示,既然存款保險制度將于5月起實施,那么,配套細則有望近期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