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后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以下是十堰補繳社保最新政策,僅供參考。
補繳條件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2、用人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單位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
3、職工參保繳費后中斷繳費的,單位或本人申請,可按照我省規定不同性質企業原職工身份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起始時間
補繳材料
1、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
2、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書
3、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干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復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復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戶籍證明復印件。
補繳流程
單位辦理—已經工作
1、單位經辦人到十堰市勞動保障局二樓政務服務大廳“異動申報”窗口打印斷檔補繳單
2、個人持業務單據到指定銀行繳費
3、繳費后持銀行回單到十堰市勞動保障局二樓打印收據。
個人辦理—暫無工作
1、本人持本人身份證到十堰市勞動保障局二樓政務服務大廳“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窗口打印業務單據
2、到銀行繳費
3、繳費后持銀行回單到十堰市勞動保障局二樓打印收據。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工作日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地點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十堰市市府路9號
電話:0719-865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