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后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梢韵碛邢鄳纳绫嘁。以下是洛陽補繳社保最新政策,僅供參考。
一、洛陽社保補繳規定是怎樣的?
洛陽社保補繳規定是需要辦理手續,具體程序如下:
1、通過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
2、錄入企業版軟件:
①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②打印《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③打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補繳月份的不同:
①申報補繳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后網上預約取號;
②申報補繳以后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后網上預約取號;
③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柜臺辦理;
5、財務柜臺繳費(當日繳費有效)。
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后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梢韵碛邢鄳纳绫嘁。
二、社保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社會保險的補交的個人或是單位應該到當地的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請,計算相應的補交費用。如勞動者入職新的勞動用人單位,用人勞動單位應該對勞動者的社會保險進行繳納,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