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洛陽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2019〕13號)相關規定進行的。
洛陽市社保繳費基數將根據河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決定上下限。
河南統計局發布2018年河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4575元。
2019-2020年洛陽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本人2018年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8年度河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13725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8年度河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2745元/月)確定。
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
對低于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長垣、鄧州、新蔡等地區暫使用原平均工資口徑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以確保單位和職工不因調整繳費基數口徑增加繳費負擔。
2019-2020年洛陽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7%,個人繳2%。
自5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
自5月1日起,將原定執行至4月30日的失業保險總費率1%的政策延長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自5月1日起,將原定執行至4月30日的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長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截止2018年底,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繼續執行費率下調20%的政策,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統籌地區繼續執行費率下調50%的政策;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低于18個月后,停止下調。
2019-2020年洛陽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