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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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市積極開展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改革,穩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全民參保登記,大力推動我市戶籍人口全覆蓋。整合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構建統一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為了讓更多的群眾了解養老保險政策,主動參加養老保險,今天我們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進行全面的解讀。
1.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都包括哪些?
答: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繳費單位如何辦理養老保險開戶?
答: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憑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職工工資花名冊,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3.如何確定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
答: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其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作為月繳費工資基數。繳費基數不足內蒙古自治區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下稱社平工資)60%的,按上年度社平工資60%為其基數繳費;超過上年社平工資300%的,按上年社平工資的300%為基數繳費。
4.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對企業發展的影響,社保方面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答:優惠政策是有的,為減輕企業和低收入參保人員的繳費負擔,降低風險、渡過難關。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文《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內蒙古自治區也出臺了相應的政策文件。具體的政策上這樣的。一是實施范圍。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各類社會組織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列入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實施范圍。機關事業單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不列入減免范圍。個人繳費部分不享受減免政策。
二是減免辦法。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2020年2月至12月的單位繳費予以免征;大型企業及其他單位2020年2月至6月的單位繳費減半征收。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減免期內新開工的工程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享受階段性減免工傷保險費政策。
三是延繳緩繳。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盟市、旗縣(市、區)參保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由盟市級政府批準;自治區直屬參保企業,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等部門審批。
四是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121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5.隨著靈活就業群體的不斷擴大,靈活就業逐漸發展為重要的就業形式之一,并不斷推動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如何參保呢?
答: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及一張一寸彩照到科區政務服務中心個體股窗口辦理。續保人員只需攜帶養老保險手冊和身份證即可。
6.參保年齡及戶口有什么要求?
答:凡年滿18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人口,均可參保。
7.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納養老保險費?
答: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按20%繳費比例由個人繳納(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以內蒙古自治區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下稱社平工資)的60%—300%為繳費基數,共8個繳費檔次,由繳費人員根據收入狀況自主選擇申報繳費。
8.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中斷繳費后有什么影響?
答: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中斷后,其前后繳費年限可以合并計算,但在辦理退休手續和計算退休待遇時,中斷的年限予以扣除。退休待遇的高低取決于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基數和繳費檔次的的高低。
9.目前社會上都在說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補繳,是真的嗎?
答:不是真的!蛾P于補繳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8】12號)文件明確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等自謀職業者,不得以事后追補繳費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10.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有哪些條件?
答:《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1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基本養老金如何計發?
答: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攫B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對于在國家建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之前參加工作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同時,退休后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對高齡等退休人員進行適當傾斜以體現重點關懷。
12.養老金持續16年進行調整,哪些人員能享受這個待遇?
答:根據內人社發【2020】41號文件規定,養老金的調整范圍是指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13.2020年養老金是如何進行調整的?
答:在參加節目前,剛剛參加完自治區養老金調整視頻工作會,今年與往年一樣,也是采取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調整辦法。今年定額調整是每人每月增加54元,掛鉤調整是退休人員按照本人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8%增加養老金,以及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傾斜調整是指截止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每年的養老金調整中,高齡人員調整范圍如何界定?
答:在歷年的調整政策中,高齡人員(滿70周歲)一直是重點傾斜的對象。按照文件精神,年齡的計算以檔案出生為準,以調整文件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調整文件下發當年及以后滿70周歲的不屬于調整范圍,未來的調整是否繼續,還要自治區文件為準。
例:2020年養老金調整,按文件規定:截止到12月31日,年齡滿70周歲的,也就是說出生日期為1949年及以前的,屬于調整范圍,1950年出生及以后出生的不屬于調整范圍。
15.騙取養老金的行為有哪些?
答:2014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有關負責人進行了專門的司法解釋,并列舉了7種騙取養老金的行為:
1、退休人員死亡后,其直系親屬不按規定期限報備,冒領養老金;(這里的規定期限是15日)
2、遺屬人員死亡后,其直系親屬不按規定期限報備,冒領養老金;
3、冒用他人檔案材料或偽造人事檔案參保退休騙取養老金;
4、退休人員被判刑、失蹤、直系親屬不按規定期限報備,冒領養老金;
5、偽造死亡證明、虛構死亡時間,騙取養老金及喪葬費;
6、虛構勞動關系,偽造參保資料辦理參保補費手續騙取養老金;
7、其他通過欺詐、偽造證明材料騙取養老金的行為。
16.騙取養老金的后果及適用法律?
答:《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于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月按時足額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國家賦予的法定責任。離退休人員享受養老金是自己的法定權益。如果離退休人員已喪失領取養老金的資格(去世、失蹤、判刑、遺屬再婚等)其家屬應在15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備。在這里也提倡大家對身邊這種情況向我中心舉報,舉報電話是:0475-6385820
17.離退休人員退休后為什么需要進行生存認證?
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確認經辦規程(暫行)條例》相關規定,離退休人員每年需要進行領取待遇資格認證?茀^領取待遇人員(企業離退休、五七工、個體靈活就業人員、遺屬人員)每年上半年進行當年生存認證,如未按期進行領取待遇資格認證,將會影響待遇發放。
18.目前科區離退休人員生存認證的幾種方式?
答:本著方便離退休人員的原則,生存認證可以通過以下四種方式實現:手機下載掌上12333APP進行自助認證;到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進行認證(新城區暫未開通);各鄉鎮離退休人員可到鄉鎮社保所進行認證;到科區社保中心信息采集科進行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