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商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2019〕13號)、《河南省關于公布2018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通知》(豫人社辦[2019]43號)相關規定而進行的。
2019-2020年商丘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的職工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個人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月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最高和最低繳費基數按2018年河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4575元)核算,最高繳費基數按照300%為13725(4575×300%)元,最低繳費基數按照 60%為2745(4575×60%)元。
即2018年度商丘市在職職工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的下限為2745(4575×60%)元,上限為13725(4575×300%)元。
2019-2020年商丘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6%,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6%,個人繳2%。
2019-2020年商丘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