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鶖,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是根據《關于做好養老保險繳費核定等業務經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廳、稅務局貫徹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轉發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降低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及統計局公布的2018年社會平均工資而進行的。
2019-2020年包頭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018年全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275元/月。
2018年包頭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276元/月。
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職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2018年全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的,以60%核定基數(3165元);職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資高于2018年全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00%的,按300%(15825元)核定繳費基數。
參加企業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最低繳費基數為2018年全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80%(4220元),最高繳費基數為2018年全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15825元)。
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職工,最低繳費基數為2018年包頭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765.6元),最高繳費基數為2018年包頭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18828元)。
2019-2020年包頭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5%,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6%,個人繳2%。
2019-2020年包頭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