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是較早實施戶籍制度改革的省份,當地立足農區、牧區的不同特點和群眾意愿,制定了多項戶改政策,大批農牧民群眾變身“城里人”,在享受城鎮化和城鄉統籌新政的同時,原有的土地財產權等合法權益也得到保障。
戶籍制度改革伴隨著我國城鎮化的進程,關涉著億萬農民的切身利益,如何在改革中尊重農民意愿,防止“被上樓”的現象發生?
在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出臺之際,記者走進青海,實地了解青海戶籍制度改革的經驗做法。
落戶政策全覆蓋、分梯次、有區別
青海省自然條件艱苦,農牧區教育、醫療等資源配置落后且不均衡,廣大農牧民走出深山、融入城鎮、脫貧致富奔小康的淳樸愿望十分強烈。
“一部分長期留在城鎮的農民工,尤其是私營企業主和技能型農民工,他們收入穩定,適應城鎮生活?梢詢炏劝堰@部分有穩定職業和勞動關系、長期舉家工作生活在城鎮并基本融入城鎮的‘沉淀型’流動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實現身份轉變,使其獲得歸屬感。”青海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郭廣德說。
根據12月實施的《青海省深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凡符合“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兩個基本條件的暫住人口,準許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在居住城市城鎮落戶。本省籍農業人口還可以在本地城鎮租住房屋落戶。此外,青海適度放寬了西寧市區落戶政策,大幅放寬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鎮落戶政策。
“青海統籌兼顧各地區經濟發展的差異性和承載能力,充分考慮各類人群的利益訴求,制定了全覆蓋、分梯次、有區別的差別化落戶政策。”郭廣德說。
轉戶農民工蕭龍在格爾木、西寧打工已有10多年,一直夢想著成為城市居民。,他用積蓄在西寧買了一套房子,憑房產證在西寧落了戶。“在這座城市,我找到了歸屬感,我真切感受到青海越來越包容、越來越開放。”蕭龍說,這兩年他在西寧成了家,生了孩子,找到了一份穩定工作,生活有盼頭,小日子有奔頭,好事一籮筐,說也說不完。
據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青海全省有25.71萬戶91.6萬人辦理了轉戶、落戶城鎮手續,成為“城里人”。
“4件舊衣不脫,7件新衣照穿”
并非所有人都愿意成為“城里人”,農村戶籍上附著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各種涉農補貼等較多經濟利益,因而多數農民工不愿意放棄農村戶籍。一項調查表明,有八成進城農民工不愿放棄承包地轉為非農戶口。
青海又是如何破解這一難題的呢?
7月27日,記者來到西寧市湟中縣康川新城伊信苑小區,整潔的庭院、嶄新的樓房映入眼簾。“因工業園區建設,這里原來16個村的農民土地被征收,失地農民集中安置在3個小區。”康川街道辦事處主任蒲發霖說,3447戶入住農民自愿提出轉戶申請,從農業戶籍轉為城鎮居民戶籍。
對于小區居民阿順娟來說,成為“城里人”,圓了他們全家多年來的夢想。“等孩子再大一點,就該送他去幼兒園了。”阿順娟抱著懷里的大胖小子,臉上洋溢著幸福。當問到丈夫做什么工作時,阿順娟的回答出人意料:“在外放羊。”
“城里人”還放羊?原來,青海省在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過程中,出臺政策,明確轉戶農牧民原有農村牧區“承包地、宅基地、林地、計劃生育”4項權益不受損失。
阿順娟拿出一本紅色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證》,“當農民所有的好處都在這里面。”有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證》,不僅現階段繼續保留土地、草場、林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宅基地、農房使用權和收益權,5年內還能繼續享受原有的計劃生育政策。
“根據西寧市的政策,轉戶農牧民原來享受的國家和地方政府出臺的各項涉農基本政策和惠農政策不變,村民個人宅基地可以長期保留,自愿退出宅基地的,依照規定給予補償,符合政策的仍可繼續享受危房補貼。”西寧市公安局戶政處處長周炯英說。
據西寧市城西區彭家寨鎮黨委書記白紀忠介紹,農牧民轉戶后還可享受7項優惠政策:可以選擇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與城鎮學生接受同等教育的權利和待遇,享受城鎮保障性住房政策,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的就業扶助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鎮入伍義務兵的優待及安置政策。“這真是4件舊衣不脫,7件新衣照穿!”
在西寧,轉戶后,對城鎮和農村在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方面享受政策和待遇不同的,還可以采取自愿選擇的原則,實行農村或城鎮單項選擇。
西寧市城西區西北園小區居民謝得蒼告訴記者,他們家沒有參加城鎮醫保,仍然參加農村的“新農合”,“每年每人交40元,今年老婆做手術,報銷了3000多元,比城鎮醫保劃算。”
“人性化的戶改政策,打消了許多農牧民的后顧之憂,放心轉戶,自愿進城。”白紀忠說。
完善公共服務讓新市民融入城市
在戶籍制度改革中,不僅應通過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轉戶農牧民基本生存和發展,還要提供職業培訓以提高其就業創業能力,降低創業門檻和成本。
在記者采訪的康川新區,由于搬遷農民集中,為了防止種田無地、就業無崗的情況發生,康川街道辦事處設立了就業服務工作站,通過舉行各類現場招聘會,加大和園區企業聯系,就地引導失地農民就業。目前,康川新城有勞動力6700余人,勞務性收入達3547萬元,人均7200元,較去年同比增長了13%。
“對不愿和不能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不能強迫,而應通過人口管理制度改革與創新,建立居住證制度,保障其合法權益。”郭廣德說。
青海出臺的《青海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推出居住證制度,增加居住證的公共服務內容,流動人口憑居住證,即可在就業、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服務管理方面,實現與當地常住人口同等待遇。政府最大限度為流動群體提供人性化、近距離服務,初步形成“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管理體系。據統計,戶改后,青海為33.84萬流動人口辦理了居住證。
戶籍制度改革的本質不是單純變更戶籍性質,而是在社會福利制度上發生實質性變化,讓農牧民享受城市生活。“多年來,由于農村積淀的一些土地補償、征地等問題沒有及時得到解決,農民對一些出臺的政策存有疑慮,下一步,我們將加強指導,確保轉戶中農牧民利益不受侵害,確保各項戶改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周炯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