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2020年社會保險費將按最新繳費標準進行計算,7月啟用。最新數據顯示,社保繳費最低標準為
2020年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下限:繼續執行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3321.6元/月
上限: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71523元÷12×300% =17880.75元/月
新的上、下限于7月正式啟用,同時對上半年預收的各項繳費額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下限3321.6元繳費基數的參保人員需繳納社保費(單位:元)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32號),《浙江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33號)文件規定,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1523元,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杭州市區(不含臨安區)將在2020年7月啟用新的繳費基數。
2020年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下限:繼續執行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3321.6元/月
上限: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71523元÷12×300% =17880.75元/月
新的上、下限于7月正式啟用,同時對上半年預收的各項繳費額進行結算,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