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是按照江蘇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近日下發通知及江蘇省統計局發布的2018年度江蘇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進行的。
2019-2020年南通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7月1日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降低社會保險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實施方案,將統一使用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加權平均值作為基數確定繳費工資上下限。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本人2018年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16842元/月確定,下限3368元/月確定。
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
2019-2020年南通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5%,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1%,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8%,個人繳2%;
5月1日起,將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降至16%。
自5月1日起,繼續執行用人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總和階段性降至1%的現行政策,執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2019-2020年南通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