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條件
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
辦理材料
省內轉移
1、參保憑證(轉出地社保局轉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轉入地)
3、聯系函(社保轉入地)
4、身份證 原件及復印件
省外轉移
1、《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社保轉出地開具)
2、《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社保轉出地開具)
3、《失業保險關系接收函》(社保轉入地開具)
4、《在職職工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表》(社保轉出地開具)
5、轉移人員 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1、開具證明——先在新單位開具同意接受轉入的證明;
2、提交材料——將同意遷入的證明交到原工作單位;
3、打印憑證——原工作單位辦理社保的人員持你交的同意遷入的證明到原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打印已為你繳納的社保金額,期限等資料;
4、將所有材料交至新單位——將原工作單位所在地社保局打印的資料交給新單位辦理社保的同事手里。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免費
1、開具證明先在新單位開具同意接受轉入的證明; 2、提交材料將同意遷入的證明交到原工作單位; 3、打印憑證原工作單位辦理社保的人員持你交的同意遷入的證明到原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打印已為你繳納的社保金額,期限等資料; 4、將所有材料交至新單位將原工作單位所在地社保局打印的資料交給新單位辦理社保的同事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