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條件
1、未申領退休養老待遇;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
3、就業地非戶籍所在地但繳費已滿120個月可跨省轉移;
4、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參加養老保險的。
辦理材料
1、轉入:需提供《參保憑證》與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
2、轉出:需攜帶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身份證原件、社會保障卡(辦理提請醫療個人賬戶需提供)
辦理流程
1、請申辦人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提交申報資料;
2、核實申報資料是否符合申報條件,是否齊全;
3、4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不包含轉出地社保機構工作時間)
辦理費用:免費
哪些人可以辦理“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跨省流動就業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轉移接續:
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不同地區(地級以上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尚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按規定在新就業地參保后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種制度需要辦理銜接手續的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哪些人可以辦理“失業保險”的轉移接續?
廣東省內失業保險關系轉移分兩種類型。
一類是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職工、失業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跨統籌地區就業并參加失業保險的,失業保險關系應從原參保地轉移到新參保地。
另一類是失業保險關系和基金轉移。失業保險關系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且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統籌地區外的失業人員,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選擇在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保險關系和基金應從統籌地區轉移到戶籍所在地。
哪些人可以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轉移接續?
跨省流動就業時跨制度、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廣東省內參加職工醫保,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流動就業在省內跨統籌區轉移職工醫保關系的參保人,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辦理轉移接續的步驟:
參保人只需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然后攜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符合規定的,剩余的工作可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對接完成。如果不能親自辦理,還可由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