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2019-2020年株洲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的企業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計算月平均工資。
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
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按照2018年湖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全口徑月平均工資4764元確定繳費基數上下限。
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8年度湖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14292元/月)確定,下限按照湖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2858.4元/月)確定。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以2018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108元確定繳費基數上下限。
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8年度湖南省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18324元/月)確定,下限按照湖南省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664.8元/月)確定。
2019-2020年株洲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7%,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8%,個人繳2%。
2019-2020年株洲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