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保核定年度繳費基數標準分為三個檔次,是按照地區劃分的,具體情況如下:
社保基數第一檔為武漢市和省直,每月的標準為6233元。
社;鶖档诙䴔n的地區分別是:宜昌市、黃石市、恩施市、襄陽市、黃石市、十堰市、隨州市、荊門市,每月標準為4800元。
社保繳費基數第三檔地區分別是:黃岡市、荊州市、咸寧市、孝感市、潛江市、鄂州市、神農架林區、仙桃市月標準為4500元。
以上是湖北省各市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是按照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60%和300%來確定的,例如武漢市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為6233300%=18699元,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為623360%=3739.8元。
用人單位或參保人應按照實際工資標準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如果職工工資水平低于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那么依舊按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進行申報,如果關于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也只能按照上限進行申報。
一、武漢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
武漢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是以員工的實際工資為基數的,繳納范圍上限為社平工資的3倍即300%,底限為社平工資的60%,按武漢2018年社平工資59143元,(即4928元/月)來計算。
5月1日起,武漢調整降低社保繳費基數與比例標準
5月1日起,武漢調整降低社保繳費基數與比例標準
二、武漢失業保險的最新繳費比例
2018年3月1日起,湖北失業保險費率統一暫由原規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2%降至1.5%,個人繳費比例由1%降至0.5%。
《方案》對社保繳費費率和基數進行了調整:
1、是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自5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
2、是現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延期到2020年4月30號。
3、是調整社保繳費基數。自5月1號起,以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60%--300%范圍內選擇適當繳費基數。
按此調整后,既能夠減輕繳費困難人員的繳費負擔,又能對繳費能力較強的人員通過多繳多得機制,享受到較高水平的養老待遇。
養老保險費率降低以后,企業參保的門檻降低了,不僅可以增強企業的活力和發展后勁,也有利于提高企業和職工參保的積極性,能夠將更多的職工納入到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中來。云南省現在已經把全省的社會保險系統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調整到16%,參保單位將按照調整后的費率交納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繳費標準直接關系到企業經營成本,也關系著每一位參保人員的繳費負擔。那么,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來了:降費是否意味著參保人的社保待遇下降了呢?因為這次調整費率主要是降低單位繳費比例,所以對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在社保待遇上,養老保險歷來都是秉承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的原則;鶖到档土,繳費少了,將來的養老金也會相應少一些,所以繳費與待遇都是權利與義務對等的結果。
“降低社保費率”無疑是群眾關心的熱點話題。降費率能為企業減負多少?會不會影響職工社保待遇發放?記者29日獲悉,2015年以來,武漢多次降低社保費率,總體的社保費率降低了3.37個百分點,受到了企業的普遍歡迎。根據人社部規定,自今年5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下同)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同時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
“社保降費的措施體現了國家對企業的幫扶,大大降低了公司勞動密集型企業的人工成本,給企業吃了定心丸。初步估算,去年我們公司全年減少社保負擔近80萬元!蔽錆h市某公司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說,社保政策的一系列降費政策,對企業的經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年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下調的政策再次延長,對企業而言是又一利好,打消了企業對社保成本增加的顧慮。
據悉,為減輕企業負擔,我市失業保險費率一降再降:2015年3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從3%降至2%;2016年5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從2%降至1%,F行總費率1%的政策在今年4月30日到期后,將延續實施至2020年4月30日。除了“降”,失業保險費還有“返”。即將配套制定的新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將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亮點是變“穩崗補貼”為“穩崗返還”,更多的參保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將從政策調整和流程優化中受益。
而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其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等費用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人社部規定,從5月1日起各地可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原規定的20%降至16%(武漢此前已經降至19%)。此次降費率應該說是我國建立社保制度以來降幅最大的一次,減輕企業負擔的同時,也是“穩就業”的重要舉措。為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部署,還進一步明確具體配套措施,如核定調低社保繳費基數、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本省平均工資60%—300%之間自愿選擇繳費基數等。
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和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對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提出多項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