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2019-2020年許昌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從起許昌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將根據上年度河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進行核對。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本人上年度年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低于2018年河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即2745元)的,按2745元/月確認基數;高于2018年河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00%(即13725元)的,按13725元/月確認基數。
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
2019-2020年許昌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6%,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6%,個人繳2%。
2019-2020年許昌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
(1)所有參保企業職工的繳費基數,是職工個人全部的月工資收入,單位繳費基數是本企業所有職工的月工資總額。若企業繳費基數低于企業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按企業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確定企業繳費基數。
(2)企業職工個人月工資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為基數繳費;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費。單位繳費基數仍然是本企業職工的月工資總額。
(3)各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包括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員的繳費,是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雇員和單位(雇主)都如此。
(4)城鎮個體工商戶、個體勞動者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
基數高的將來養老金待遇就高,基數低的將來養老金待遇就低。上述繳費基數確定后,在同一個繳費年度內不再更改
社會保險基數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鶖担侵嘎毠ぴ谝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部分,是指以國家為主體,由法律法規的專門機構負責實施,運用社會力量,通過立法手段向勞動者及其雇主籌措資金建立專項基金,以保證在勞動者失去勞動收入后獲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補償,從而保證勞動力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正常運行,保證社會安定的一種制度。中國社會保險主管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