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2019-2020年威海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以該單位2018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單位繳費基數以該單位2018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
按照規定:起威海市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個人繳費基數的上下限。
最低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即3269元,最高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即16346元。
最低繳費基數只是繳費的最低標準,當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最低繳費基數應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職工工資高于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2019-2020年威海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不繳,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8.5%,個人繳2%。
自2018年7月1日起,威海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
2019-2020年威海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