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為做好2020年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調整工作,確保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順利進行,7月24日,濰坊市社會保險中心下發《關于做好2020年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調整工作的通知》。
根據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障局《關于轉發〈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通知〉的通知》規定,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按5761元計算。2020年度全市社會保險費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統一按17284元執行,下限可按3457元執行(也可繼續執行度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3269元)。根據規定,職工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按照個人實際繳費基數進行指數比對核算。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可在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基數申報工作實行全程網辦,無特殊情況不再到社保大廳辦理。參保單位在瀏覽器中搜索“濰坊市人社局”官網,點擊查閱“常用服務-單位網上服務入口-常用下載-繳費基數申報”,按照操作說明申報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在繳費基數通過網上申報后,拍照上傳社會保險年報匯總表(含誠信申報承諾書,單位蓋章、有關人員簽字)、明細表。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網上反饋審核結果。
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制定2020年7月~2021年6月的繳費計劃,并對2020年1月~6月預繳費期間的繳費數據進行調差補退處理。其他需要調差補退的人員,單位按照明細表(備注調整時間及差額)的格式填報后,到社保經辦機構單獨申報。
參保單位填報內容須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因填報不實或未經職工簽字認可出現問題的,由所在單位承擔相關責任。
市直各參保單位于8月20日前完成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按照魯人社規〔2019〕13號文件第二條關于“對因年度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布較晚、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資金清算、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等非用人單位和職工原因補繳養老保險費的,不加收滯納金”的規定,參保單位于8月20日前繳納7月份、8月31日前繳納8月份社保費的,不加收滯納金。
各縣市區應根據通知要求,使用網上服務系統進行申報,不得使用U盤傳遞數據,以確保數據安全,提高經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