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條件
1.參保人員的社保賬戶已暫停。
2.無任何欠費記錄。
3.參加社會保險后流動人員.
辦理流程
一、養老保險
(一)從市區統籌范圍轉出
1.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持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辦妥參保手續后,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發聯系函給鎮江市社保經辦機構。
3.市區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后,打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并郵寄給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
(二)從外地轉至市區統籌范圍
1.在市區統籌范圍辦妥社會保險參保手續后,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社保經辦機構出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寫《鎮江市區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提出轉移接續申請。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發聯系函給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寄給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3.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后,將其歷年參保繳費情況錄入系統。
二、醫療保險
(一)異地轉出
1、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本人應先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人員減少和個人賬戶清算結存手續,然后憑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到社保關系轉接科打印《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
2、參保人員將《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交給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手續。
3、市區保經辦機構收到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轉移接續聯系函》后,及時開具《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并郵寄給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
有個人賬戶余額需要轉移的,由社保支付中心辦理資金轉移手續。
(二)異地轉入
1.單位或參保人員先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醫保參保手續,憑轉出地《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至社保關系轉接科提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2.需轉移個人帳戶資金余額的,由社保關系轉接科發聯系函給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將《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郵寄給我市區社保經辦機構;并辦理個人賬戶余額劃轉手續。
3.市區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出地寄來的《參保變更信息表》,錄入醫保繳費年限;同時,財務部門收到轉移的資金后,將轉移的個人賬戶余額計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